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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音乐院校2018年钢琴演奏专业招生简章汇总(上)

2024-10-01 21:48:52

  各大音乐院校2018年钢琴演奏专业招生简章汇总(上)在各系招生计划数范围内,如录取时系内出现剩余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按照《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若干规定》(2018 年)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2.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考生须获得省(市、自治区)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线 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取得专业考试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生源所在地涉及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上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6.听辨与听写 2/4 拍、3/4 拍、4/4 拍、3/8 拍、6/8 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与连音节奏。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1.钢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4.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 分钟。超出 20 分钟,评委有权打断,但不影响成绩。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演唱-美声唱法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钢琴方向、电子管风琴方向、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其中,报考音乐管理招考方向的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150 分制)。

  1.各招考方向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内及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2.各招考方向一试考试安排,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 12 点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校内公布。各招考方向二试、三试考试安排,以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及校内公告为准。

  3.进入二、三试的考生,须根据招办通知时间,缴纳专业考试费 160 元(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专业二、三试分别缴纳 80 元),考生可现场缴费,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再次打印相应阶段考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相应阶段考试。

  4.2018 年 4 月中旬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以 EMS 特快专递形式寄出,考生届时也可登陆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5.我校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3、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院校仍需要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07:00:00 ~ 21:00:00 2018年2月2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1、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除3、6或作品25除1、2、7,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以外的作曲家作品)

  ·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的原位、转位及终止四六。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我院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原则请参加《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方式:

  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需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咨询。

  网上报名步骤: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资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初试专业考试结果查询费)-记录网报编号。 报考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其中,音乐教育方向初试费2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500元。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考审核: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考生本人办理报考审核手续。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于,考生需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1)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专业考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考生须背谱演奏。主考官有权中断或终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取选作品片段的权利。

  2、记谱法。包括各类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钢琴音域与音组划分、音名、唱名、中央C、标准音、全音半音分类、等音。

  3、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包括速度记号、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外文术语等。

  4、节奏节拍。包括节奏概念、节拍强制规律、拍子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拍号、音值组合等。

  5、音程与。包括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原位音程、转位音程、等音程、复音程、音程的识别与构成:调式调性作用下的解决等。

  6、调式调性。包括大小调式民族调式及中古调式音阶、调式音级名称与功能、调与调号、调式变音、特性音程、调关系、半音阶、旋律调性分析、旋律移调和译谱等。

  2、节奏概念清楚,较好掌握街拍强弱规律和不同牌子类别特征,可以进行较复杂的音值组合;(分值比例约25%)

  3、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及其转位形式,理解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分值比例约25%)

  4、能识别、构成各种常见调式音阶,并熟悉其调号;了解调式音级及其功能,基本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能进行一般旋律调性分析;可作旋律移调。(分值比例约20%)

  2、题量:一级考试试卷题量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120分钟内完成二级与考试试卷题量均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90分钟内完成。

  2、听写单声部旋律(用高音谱表和低音谱表、两升降,2/4、3/4、6/8拍,含弱起,较复杂节奏与各类变化音)。

  复试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预计将于2018年3月5日开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月初在官网公布。

  ①湖北省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 2018 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可报考我院相应类别专业。

  ②非湖北省考生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所报专业未涉及省级统考的,可直接报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②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含湖北省内、省外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缴费方式。

  ③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

  ④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不予考试。

  网报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 9:00-17:00。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 ()中的 “考试日程” 栏目中另行公布。 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9:00—17:00)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一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非湖北省考生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提供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考生省统考成绩及省统考合格分数线复印件)。如所报专业未涉及省级统考则需提供已参加 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从曲目库中选取肖邦练习曲 1 首(不得与初试相同)、古典奏鸣曲 1 个快板乐章、乐曲 1 首。

  3、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音乐教育、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4、使用 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 CD 质量,如因 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6、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 02C、吟飞 1000E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必赢体育、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不得自带爵士鼓),乐器由考生自备。

  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018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考生报名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证明。

  注:非浙江省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做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请考生自行了解所在省招生政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我院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招考方向)。其中,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在招生计划栏所列相应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3.各地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我院在杭州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与标准执行,每人每次收费 11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有下列情况者,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网上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缴费时间:2018 年 2 月 1 日 10:00——2 月 11 日 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 年 2 月 25 日——2 月 27 日 初试考试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5 日 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领取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 术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省有组织相关专业统考(联考)的,须提供所在省专业统考 (联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9:00——16:00 复试考试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3 月 12 日

  (1)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过关合格线按钢琴演奏招考方向独立划定,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为过关合格。如该招考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 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钢琴演奏招生计划数的 3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1)初、复试考生均凭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音乐表演专业(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 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4)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必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5)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不得更改,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的,该科目按零分计算。

  (8)考生必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9)凡使用 CD 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一)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五个本科专业,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方式: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专业,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方可填报我院志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报考浙江音乐学院,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3. 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后登陆 浙 江 音 乐 学 院 招 生 网 站,凭考生身份证号、校考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校考成绩,自助打印专业校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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